我真的好氣喔
今天又看到兩個有關強暴犯的新聞
有一個很誇張是對自己的親生女兒性侵害長達四、五年
平均一個月就有兩三次
家人都不知道
還是因為女生懷孕了三十週才被家人發現有異
只好生下來~然後交給社會局扶養
那個父親還說是女生誘惑他
他第一次性侵女兒時候她才小五耶(十歲)
新聞的標題還打:父親說養這麼久的女兒當然要自己先享用
我快氣炸啦~~~
還有一個新聞是說有一個男子回家慶祝母親節
跟父母跟弟弟喝了一點酒
之後他就自己看A片,看著看著慾火上身就想說到街上找落單女子
他就開著卡車在街上
看到一個女生(才二十歲耶)就開車去撞她
之後就說要載她去醫院
那個女生都被這個車禍撞到臉上、身上一堆擦傷
後來他要強暴她的時候還不管她身上的傷口把她拖了好遠
他在卡車上就先強暴她,後來又載到比較偏僻的溪邊又強暴她一次
還洗劫她才把她丟在路邊
總之那個女生也是心理受創很嚴重
報紙上有說她被丟下來時第一個打電話給她男友
可是電話不通
還是後來打119直接報案
警察還輔導她很久她才願意把這件事告訴家人
我真是快氣死啦~~(沒有一個表情符號可以代表我現在猙獰的表情!!!)
我不懂怎麼會有人這樣
慾火上身就直接想說上街找落單女生?!?!?!
這就好像我現在肚子餓了就要去7-11買便當一樣的正常?!?!?!
到底為什麼啊~~~
他為什麼不去嫖妓啊
我就不相信窮成這樣
我覺得根本是社會的性教育有問題
那種人根本就是人渣
應該直接被槍斃!!!
我是認同不能把所有的強暴犯都槍斃
因為有些真的是一時衝動
(或是很難定義有時可能是女方誘惑等等)
但是像這種根本就是蓄意而且還認為很正常的人心裡根本就有問題
他以後還是會犯的
我不懂那種擺明了之後還是會一直犯的人
為什麼還要把他放出來?
這種事情根本就不能說要給他機會
因為這是不能冒險的啊
一旦發生了對女生來說就是一輩子的事耶
我真的不懂不懂不懂
總之我就是快氣炸啦!
現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事
唸完法律學分班然後考上司法官!
- May 18 Fri 2007 15:59
氣死我啦啦啦啦啦啦啦~~~~~~~~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