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
和同學聊到政治
同學問我說:現在你們對阿扁的事件是什麼看法啊?
(因為她知道我是深綠)
並補了一句:像oo(某室友,深藍)上次聊到就在說,他真的很想知道現在深綠的人是怎麼想的
藍的現在想問綠的是什麼想法是吧
你們應該想想當初馬英九的特支費案你們是什麼想法
再來罵阿扁
當初我們在馬事件的時候確實也有說出:真想知道現在藍的是什麼想法
也許藍的會說:馬被判無罪了啊!
那請問,阿扁被判有罪了嗎?他被抓去關了嗎?
某些人的雙重標準真是讓人想吐
再來說說我有沒有雙重標準
所以我再來發一篇我對現在阿扁事件的看法
但我要先聲名
我並非專業人士,也沒有過很深切的調查或瞭解些專有名詞
我只是單純的想發表我個人的看法(淺見)
我先說明
我認為"貪污"、"洗錢"、"法律不允許的事"這三件事是不同的
不能混為一談
"貪污"代表的,是為了個人私利,從別人身上不法取得金錢(國家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)
其重點在於:為了個人私利!且利用地位權力取得。
貪污來的錢是用在自己身上,或是某小眾。
"洗錢"則是將不法管道得到的金錢轉換為符合法律可用之金錢
當然所用的轉換管道也許是不合法的
但可能也有合法的(就看多會洗囉)
而"法律不允許的事"廣義很多,總之就是觸犯法律的事(廢話)
這三件事基本上性質不同,所以要說三件事是不同的簡直在講廢話
但我要強調的只是
這三件事沒有一定的相連性(就是三件性質必然同時存在)
馬英九的特支費基本上
不牽涉"洗錢"
就算我們認為它是"法律不允許的事"
但在台灣泛藍養成的司法界來看
想必它不算是"法律不允許的事"
但是否"貪污"呢
我認為一定有
反觀阿扁的事
他是否有"洗錢"呢
我想可能是有的(原諒我沒有深切的瞭解,但洗錢也有很多不同的種類)
"法律不允許的事"他自己承認有
我也認為有
這點和上面那點結合
但"貪污"呢,我認為是絕對沒有!
套用黃老師說的
我相信這一切是不合理制度下所不得不做的事情
很多時候法律沒有辦法顧慮到全部
我們不得不做些"法律不允許的事"來實踐我們心中最遠大的目標
當然這樣的說法其實說穿了
最後還是回到我個人選擇相信阿扁或是不相信而已
但我是相信的
只要是要對抗國民黨萬惡淵藪
我永遠會支持阿扁!
- Sep 29 Mon 2008 14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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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不住又要來發政治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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